自2014年以来,被告人徐亚飞以支付报酬、毒品笼络、提供食宿等方式组织社会闲散青年,长期盘踞在商丘市梁园区中原车城一带,以暴力、威胁、恐吓等方式讨债,替人收回逾期未付款抵押车辆,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徐亚飞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2018年3月22日,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,被告人徐亚飞被以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,罚金8万元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15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拘役八个月、缓刑一年等的刑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