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重要指示精神,加快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、满意度,特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如下:
一是强化司法服务理念。深化“最多跑一次改革”,一次性告知立案材料清单,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起诉和申请,做到“当场收”、“马上立”。对涉企合同案件及涉企比较紧急的其他案件,开通立案绿色通道,网上立案1个工作日审核完毕。
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。强化诉前调解,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制度,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;优化司法确认,为企业提供分层次、多途径、高效率、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。
三是降低涉诉企业解纷成本。畅通便捷“无接触”电子诉讼服务渠道,为当事人提供线上查询、缴退费、申请调解、网上开庭等服务事项,实现“指尖诉讼”便利。
四是规范律师调查令制度。立审执各环节为律师申请调查令提供便利。积极沟通鉴定机构,切实降低鉴定收费标准,加大网拍案件比例,减少企业相应支出。
五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。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,引导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。
六是参与平安创建和创新治理。积极参与“三零创建”,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。依法惩治经济领域刑事犯罪,严厉打击非法放贷、欺行霸市、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犯罪,严格保护各类企业和经营业主人身财产安全。
七是压缩办案时长。对法律关系简单、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经济纠纷,实行“速调+速裁+速执”的全流程提速新模式,努力为涉诉群众、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。
八是深化司法公开。定期开展送法进企宣传服务,主动了解企业运营、发展中的法律需求。健全完善审判执行信息公开制度,实现至少90%以上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可看,至少15%以上的案件在庭审直播网可视可听,确保审判执行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。
九是加大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。贯彻谦抑、审慎、善意、文明、规范司法理念,慎用执行强制措施,严禁超标的查封;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,慎用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措施,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;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,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用时控制在70天以内;加大执行规范化建设,切实解决消极执行、选择执行等问题;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;推动完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,促进社会诚信建设。
十是加强破产审判。建立危困企业前置识别机制,积极适用重整、和解程序,盘活优质存量资产;全力降低破产成本,监督管理人依法行使职权;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期限,一般案件12个月内审结,复杂案件24个月内审结。